今天一早便收到消息说马华署理总会长被革职了!
一拿到报子就看到头条新闻,马华署理总会长被革职了!原因是2008年的性爱光碟事件!
奇怪了,性爱光碟事件不是早在2008年大选前就在蔡细厉的辞职而告一段落了吗?为什么现在这件事情还能够被拿来定他的罪呢?真是搞不懂!
看到这件事,我就想到一个假设性的问题;如果一个人因为误杀而被判坐牢十年,十年后他出狱了,而且不再做犯法的事;有没有可能这个人在十年后的某某那一天又被人告上法庭说他在十多年前误杀了某某人呢?!
这不是很奇怪吗?一个人因为某种错误的行为,在当时已经接受了惩罚;这件事告一段落后,某某年又有人把这件事提出,这个人还需要再一次接受当时错误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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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这位就是马华最高领导翁总,面对着千万零吉的丑闻。。。
既然还能理直气壮告回人家。。。
在昨晚既然还用着马华领导人的身份开除了我们署理总会长蔡细历,
一个拥有千万丑闻的会长要开除人就必须自我辞去目前所有职位或停职!既然我们的会长做不到也不要把我们马来西亚唯一的华人政党马华带去荷兰~~~ 我们不要一个只会制造更多问题的会长,我们要一个团结的政党!《杀了蔡细历,后面还有千千万万个蔡细历!》,毫不客气地形容翁诗杰是“荒诞无度的暴君”。
我们batu pahat永远支持你 蔡细历!你是最坚强的蔡细历!
倒翁。。。绝对支持开特大!推~~~~~~~~身为马来西亚人的朋友们请让我们的华人力量团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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